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一、民间借贷是什么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二、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三、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首先,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再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便是本讨债公司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的内容,根据上文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民间借贷行为是属于合法的民事行为,当借贷关系的双方主体在合法的条件上所作出的约定是受法律所保护的,因此我国法律对于民间借贷的约定利息行为不予否认,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上本讨债公司咨询专业调查员。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玉泉区作为首府呼和浩特市的发祥地,文物古迹众多,文化底蕴深厚,有着430多年的历史。东与赛罕区毗邻,西、南与土左旗接壤,北与回民区相邻。现辖1镇、8个街道办事处,49个社区、50个行政村和 1个自治区级工业园区。辖区总面积258平方公里,人口总数38.3万,其中蒙古族约3.4万,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少数民族的多民族聚居区。2018年10月,入选2018年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2012年末辖大南街、长和廊、小召前街、兴隆巷、石羊桥东路、鄂尔多斯路、西菜园、昭君路8个街道,小黑河1个镇,共9个乡级政区;领导41个社区,54个行政村。玉泉区地处土默川平原,地貌类型较少,北部地质属于洪积与冲积的山前倾斜平原,南部为大黑河冲积平原。总体地势平坦,由东北向西南倾斜,海拔高度北部地区约1050米,西南约1020米,平均海拔高度为1035米。玉泉区位于东经111°67′,北纬40°75′。地处呼和浩特市的中部,市区的西南部。东与赛罕区相邻,南和西与土默特左旗接壤,北与回民区毗连。